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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行走前的胡思海想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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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看似洒脱,豪迈,其中积淀了多少的拼搏奋斗,历数了多少日月的更替,得来不易,往往更值得珍惜和记取。

一场行走前的胡思海想散文

世上一切皆非无缘无故。彩云之南,梦幻之旅盘旋脑海多时。红偶然发来美文美图,行文竭尽溢美之词,慧赞叹美翻了,真想约起;我也被深深打动,陷入其中,难以自拔。正值轩高考完毕,小学终考亦已结束,身无所绊,心无所系,何不做它个泛若不系之舟?也美其名为:给轩儿一个独立的机会,呵呵。兴之所至,立马邀约阳和玲同往。

阳,毫不犹豫;玲呢,更是玩性不改,一呼必应,哪里有美景,哪里就有她的倩影。鉴于第一次我们仨去张家界的杂乱无章,东奔西走,拆筋折骨的惨痛经历,此行必得做功课,找攻略了。

脚未起步,心已澎湃。阳,亦激动万分,更孝心大发,宣布带婆婆同行同乐。直肠直性的玲,临阵退出,因虑老人年迈血压高,事出有因,情有可原,所以无可厚非。阳能舍命陪君子,我岂能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及此,心潮起伏,思绪万千,辗转难眠,因念及至亲,悲从中来。奶奶劳苦一辈子,遗憾没有能力将她老人家带在身边,侍奉晚年。父母双去,欲孝不能,忍风树之悲。想儿时,最大的奢侈是盼望新年,能获得两根红头绳,偶尔还是红绸带扎辫子应节时,已是满心雀跃,欣喜异常,如若父母手头宽裕些,兴许裁段布料做一件棉袄外罩,已是意外惊喜。对于衣服没有太多记忆,唯独一次。那时姐七八岁吧,爸妈带她到上海去了一趟,那我也只不过四五岁的光景,记忆模糊,已难求证。当爸妈从上海回来,破天荒分别给我和姐买了一条连衣裙,那该是我和姐第一次穿裙子吧!姐的裙子适合姐的身份,素雅长身,很淑女,记得前排有一排纽扣,乳白加浅绿花款的布料,记不太清晰,呵呵,也许太专注欣喜于自己的了。我的裙子活泼洋气,领口不是寻常的圆领,而是四方形,齐胸以上是洁白如雪的的确良布料,以红白格子布料镶边,以下便是纯粹的红白小格子,裙身短而俏,裙摆宽阔,惹得我喜滋滋穿上,不停地旋转旋转,妈平时不太注意女儿的穿着,那时倒也停下来细细打量,眼里透出满满的欣赏喜悦甚至骄傲的光芒来。以前常常觉得父母不太疼惜女儿,但那条裙子却一直清晰簇新地停留在脑海,时而被放大再放大,那放大的其实是父母的爱。这爱一直都在,或许只是被贫困遮掩。

参加工作以后,每月工资,大部分交给妈。吃住在家,自己也没啥用度。留着的工资,因妈喜欢吃香蕉和姜糖,每次都要买上一挂一包。爸呢,在单位做领导,一件中山装穿了一年又一年,洗得发白也不添新。他虽不肯,总要扯一段布料,请家门口前排的裁缝阿姨给爸做身衣裳什么的。爸除了出差,和妈一辈子没出过远门,更别提旅行。那时城里刚兴麦当劳,一次硬是拽着他们去扬州城里去看看,带他们去万家福旁边的麦当劳吃汉堡。妈不小心倒翻了咖啡,很是尴尬,孩子般举足无措。至今想来,心还是疼。每次看到酷爱行走的红梅姐带着姑妈四周玩耍,姑妈欣慰而笑的幸福模样,多想行走的是我,身边是奶奶和父母。贫困的生活剥夺了父辈受教育长见识的机会,生活对他们欠债累累,当自己有能力替之偿还时,却没了机会。逝者已矣,唯有善待生者,等待着带上姐,邀上弟,来个逍遥游。如果能和慧一起,更是人生一大乐事。唉,我爱的姐,太累了,啥时才能从俗世琐碎中脱身而出呢?所以对自己每次的出行,都倍加珍惜,对任何事物都保持着初始之心的好奇,因为妳所得到的一切,对于别人或许就是一种不可及的奢望。

新老大,旧老二,缝缝补补给老三,我是穿姐的旧衣长大的,幸运的是时时享受着左邻右舍的怜爱关怀和接济,如优雅知性小资的唐黛阿姨,买来柯达胶卷,特地为我们姐弟留着拍照。那是我记忆以来第一次这么正式像样也最漂亮的拍照,因为它包涵着一份邻人爱心,照片后来被我过塑珍藏至今。魏红姐,听妈说,她从小就失去双亲,由外婆一手凑大,婚后生活总算美满幸福,后拜给妈做干女儿,享受母爱,她性格爽朗,爱漂亮,频频增添衣裳,所以我和姐得她不少衣物眷顾。陆桂珍阿姨,初中毕业,生活所限,读书不多,却嫁得高知丈夫---方老师,每天随丈夫读书习字学英文,悠哉乐哉,不断增值自己,将日子过得浪漫高雅,活色生香,甚是羡慕钦佩。方老师出差,她喜欢邀我同住,她乐于给我讲她的一切,包括爱情故事。高考前夕,她心疼我,跑来和妈说,让我住她家,给我单独一间小屋,好静心温习,又备了些糕点之类,供我夜半点饥。此前,从未享受过这么优越的学习待遇,因受宠若惊而泪含眼眶。时光流逝,那年那月,那人那事,那情那景,却沉淀在了心底,温润着悠悠岁月。默默祈愿好心的人,岁月静好。

去云南,首站当然是美丽的春城——昆明了。有人说,对一个城市的眷念,或许是因为一个人,又或是一段情。对昆明只有四季如春的概念。后来从孙老师的文章,知道了“八面水翠,四季竹翠,春夏柳翠”的翠湖,知道了昆明的灵魂——滇池,还知道了以一联“观以无心何来何去何自在,音非法相是空是色是圆通”道来历的佛教圣地——圆通寺。所知也仅此而已。

对昆明的向往,更是因为我那嫁过去的闺蜜——东玲,而我只习惯叫她小金。诗人说: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我俩各自成家之后,便真的找不到对方了。我不忍放弃寻找,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她,兴奋,激动不绝于心,但是慢慢的,这份情似乎又搁浅了,或许因为他和他吧,围城竟然隔绝了曾经那么真挚的一份感情。难道得到就是为了失去?回忆哪能说断就断?交集不论何时为终点,那真诚的交往却是实实在在的,点滴在心头。好东西和好感情不用你去记,自会留下很深的印象。

小金家在连云港灌南县,父亲是土地测量师,母亲是县医院院长。她卫校毕业,在医院妇产科工作,后或因不满现有工作,欲出去闯荡一番;又或因初恋的羞涩,难言吧,男孩默默离开,远去当兵,金或是怕触景生情,也黯然离开去他乡疗伤,开明而护女心切的父母不忍阻拦。那个时代的感情啊,纯净得没有任何杂质,深深埋在心底,总以为你会懂,却不懂表达。孰知,感情错过了便是一生。正如张爱玲在《半生缘》中写曼桢多年后遇到世钧,只那么一句话:世钧,我们回不去了。简单的话语却透出沉重的压抑和沁人的悲凉。

一直记得与金初识的情景。金大我一岁,先我一年来到我们镇的某厂科室做化验工作。我呢,初去,在总机房工作。谁也不识,沉默寡言,腼腆文静。某傍晚放工步行回家。突然有人骑自行车,“嗨”一声,在我背后重重一拍,吓一大跳,猛然回头,即使对方骑着车,也能感觉她身形颀长,着一套藏青色西装,那时挺流行的,头发剪得短短,一脸笑意,明媚阳光,嗬,好个英姿飒爽的女儿豪爽态,我暗自叫好。不待发言,她已径自解嘲般:是不是吓一跳?看我像男孩子?我静默而笑。自此便拉开了我们友谊的序幕。彼此很快就熟稔到形影不离,不分彼此的地步。衣服互穿,好东东互享。姐有时都会吃醋嫉妒。金煮得一手好菜,我常常从自家菜地采摘瓜果蔬菜去她那,再约几个小伙伴,聚餐聊天,其乐融融。厂子里经常发不出工资,咱们都穷得叮当响。她住厂子吃食堂,伙食简单,我回家吃饭,遇上有好吃的`,让妈留一份给小金。若不够,就省了自己那一口,匆匆扒了饭,就往厂子赶。那时城里刚时新电脑,我和她都想学,我刚上班,没工资。因交不起学费而犹豫,她豪爽地说:走吧,我有。其实她也不宽裕,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富裕家庭出生的她,丝毫没有富贵女的娇气蛮横,更不会不知人间疾苦,她坚决拒绝父母的接济。真得很佩服她的独立,吃苦耐劳的精神。我们下了班,胡乱吃些东西,便要骑十多公里的路去城里学电脑,虽然有些累,但一路兴致勃勃,谈笑风生。在那里遇到了几位同样刚出学校的穷学生。彼此互敬又互笑。某晚,课下,我的自行车爆胎,金和我对城里不熟,一位叫李翔的男孩子,住我们宿舍隔壁,又是同班,自动请缨,半夜深更的陪着我和金到处找修车的,结果是怎么修好的,不太记得了,只记得这么个事,这么个人,心底留存的还是一份淳朴的感动。

金为人豪爽乐观,总是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完全是男孩的性格,却又不失女孩子的细致和善解人意。她很少有静的时候,但静下来,就情不自禁的唱一首童安格的忠孝东路,这是男孩参加歌咏比赛获奖的歌。我默默陪伴着伤感。后来厂子效益不好,工资一年发一次,还不齐全,我跳了槽,让金住进了咱家,她帮爸妈织毛衣,做家务,比我还孝顺,比我更像个女儿,她深得爸妈喜爱。去了第二家厂子,我经常性加晚班,夜半天黑胆小,离家有一截路程,金不辞辛劳,风雨无阻,晚晚去接我下班,有时早早就去了,特地为天黑前能在路边买上我喜爱吃的锅炉饼,也顺带一些给我几个小伙伴们,同事们个个喜欢她,个个羡慕死我,有这么个死党闺蜜。也许,除了奶奶,对我那么好,那么细致的人就是金了。记得有一次,金来接我,却带着打气筒,我错愕不已。咋了?她先不说,只顾傻笑:哎,临出门,发现自行车慢漏气,半夜三更哪里修补?我灵机一动,带了气筒,一路骑,一路打气过来的,要不今晚怎么迟了尼?我被她自以为聪明的哈哈大笑和一群同事恍然大悟的嬉笑声包围了,也笑弯了腰,满心感动和自豪。青春的单纯,真挚,热情,进取,无拘太美,太动人。青春,终究要告别,那放肆的幸福,那最美的时光,总是渐渐刺痛回忆。

宫崎骏写过一段话: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口,没有一个人可以至始至终陪着你走完,你会看到来来往往、上上下下的人。如果幸运,会有人陪你走过一段,当这个人要下车的时候,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因为,说不定下一站会有另外一个人会陪你走得更远。

金,一辈子,有你真好!见与不见,情谊依旧,默然相念,寂静欢喜。

一场云南之旅尚未启程,思绪已经跋涉。万千往事沉睡在心底,仿佛一座活火山,某一个触动,便会让思想的岩浆喷薄而出。人生就是一场场的行走吧,行走中遇见,行走中珍惜,行走中珍藏,行走中回味,行走中思考,更是为了行走中遇见更好的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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