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范文工作报告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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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与时俱进的思想,按照省市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立足教育,着重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避免了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把我校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情况自查如下: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一、落实廉政责任,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

1.落实主体责任。学校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宁夏师范学院2014—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制度执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是召开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本年度工作,党委书记、院长与副校级和各部门各院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开学初举办全体干部培训学习班,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上半年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和培训。院长带头对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讲党课,明确修身、律己、做人的要求。三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各项制度,起草学校章程,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在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中主动完善招考方式,与上级单位签订《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责任书》,在艺术类招生及专硕招生考试工作中与参与的工作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进一步规范艺术类招生考试及收费环节。四是进一步加大校院(系)两级信息公开,召开二届二次教代会,强化民主参与和监督。对“三公”经费预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和晋级评议结果及各类评先选优情况全部予以公开公示,上半年共在学校网站发布校务公开信息16件,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行政公信力。

2.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协助党委组织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和任务函告书,纪委认真落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强化对学校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开展对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34名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7项工程设备招标、6项工程设备验收、56名竞聘的科级干部考察以及我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三是对部分院系、部门“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点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体责任落实、内部监督机制、信息公开)开展督导检查和调研活动。四是认真处理信访案件,及时接访调查和回复信访工作。五是开展廉政谈话,纪委书记对5名中层干部进行了约谈,对54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落实。

3.抓好专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从3月下旬开始,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干部中认真开展了主题教育活动,各单位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结合学校“五个年建设”的重点工作及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总结交流会,全校上下形成了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的良好氛围。二是在全校中层以上干部中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委组织召开动员会,院长带头讲党课,同时对教育活动作出安排,党委书记、副校级领导分别做党课辅导报告。党委中心组确定四个专题学习活动,对各党总支书记对所在院系党员师生开展专题党课教育提出要求。三是根据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我校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督办回访的要求和反馈的意见建议,制定印发了《宁夏师范学院关于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督办回访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3项8个问题进行一一对应,明确责任,做好整改落实。同时上报了《中共宁夏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将整改成果真正转化到推动学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水平上。

  二、严肃政治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加强政治纪律和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检查,按照《宁夏师范学院党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和学校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教育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党性、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保证中央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2.继续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学校公务车辆、公务接待、公费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继续加大对教学经费的投入。二是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行为。实行婚丧登记备案制度,上半年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登记备案婚丧事宜2起。三是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师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上半年,校领导下基层达123人次,安排校领导接待日6次,接待师生来访26次,召开公开征求学生意见座谈会7次。同时各部门负责人主动深入院系听课、了解情况,解决师生实际需求,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四是教务处按照新修订的《宁夏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程》、《宁夏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修订)》、《宁夏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加强了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落实了教学过程的监控措施,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后勤管理处按照《宁夏师范学院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要求,把节约放到首位,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五是五一放假前期,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清正廉洁,维护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三、注重廉政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

1.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通过两级中心组、党组织生活会、干部学习班、纪委学习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4月份印发了《2015年上半年校院(系)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单周印发《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明确了4项专题活动,通过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园网、手机信息等平台,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等媒体,知识测试、讲座、座谈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反腐倡廉的影响力。1月下旬,为45名新任中层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培训,以党风廉政知识闭卷测试、案例通报、观看《失德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专题片及参观“廉政文化苑”等方式开展,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警示效应。结合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4月中旬组织全校中层干部通过OA系统了进行了“党纪党规知识、工作纪律常识测试”限时测试,中层领导干部103人中90分以上占84%,收到很好的学习效果。4月下旬,为全校270名入党积极分子做了题为《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规矩意识—做廉洁诚信的大学生》的廉政讲座,以此强化党员师生对纪律规矩的理解和运用。

  四、落实“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队伍职责定位。按照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将学校纪委从原来的议事协调机构牵头的4个调整为3个,参与23个调整11个,进一步突出主责,强化监督执纪,提高履职能力。深入开展纪检监察专项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纪检监察工作要常说、常讲、常看,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多咬耳朵、多扯袖子,时常提醒,既注重预防,又重点防控、强化监督,“竖起耳朵、瞪大眼睛”对各个风险点要有实招,将严肃惩处与深化教育相结合,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效应,保持执纪的刚性。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制定每月专项学习计划,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要走出去,勤学习,定任务,保质量,坚持每个干部每次外出学到一招,用好一招,全体人员多学多用。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特点规律,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三是开展审计业务学习,针对审计工作专业力量薄弱的实际,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使审计工作从“账务核算式”向“问题查漏式”转变,切实提高审计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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